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摘要] 京兴教发〔2019〕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精神和北京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发布日期] 2019-04-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大兴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