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兴政发〔20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大兴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保护征收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征收拆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日期] 2012-01-06 [发布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拆迁;征收;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