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关于印发保税物流中心扩大试点审批办法的通知
[摘要]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外汇管理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会签外汇局,以下简称海关总署等四部门)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扩大保税物流中心试点的请示》和《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12-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保税;海关总署;物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