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有部分地区反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
[发布日期] 2010-02-08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折扣;发票;销售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