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发布日期] 2013-12-09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改增;铁路运输;邮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