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天然气2012年度取得增值税返还款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政策的精神,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进口天然气的核算体制,现将中石油进口天然气取得增值税……
[发布日期] 2013-08-1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天然气;石油;增值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