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镍矿砂、钴矿砂、锑矿砂及它们的精矿享受黄金伴生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摘要] 2003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黄金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免征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海关总署2003年第29号公告)。其中明确黄金伴生矿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则号列2603000……
[发布日期] 2007-11-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材料科学(综合)
[关键词] 矿砂;黄金;精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