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摘要] 注释:条款失效(国税发〔2006〕62号文件公布)。第一条失效。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通知略)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一、粮食粮食是各种主食食科的总称。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小麦……
[发布日期] 1993-12-25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机械;包括;货物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