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及减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摘要]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及减资所得税处理的请示》(苏国税发〔2014〕1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
[发布日期] 2015-04-28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大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