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
[发布日期] 2011-09-26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铁路运输;企业;公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