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契税的通知
[摘要] 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不因改制增加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税赋”的指示精神,全额免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过程中承受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应缴纳……
[发布日期] 2000-01-17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天然气;国务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