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协助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摘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罗湖区法院判决深圳飞镖公司犯非法经营罪要求东莞市国税局配合其追缴非法所得有关涉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12〕1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税务机关应当执行。二、相关款项应当直接退……
[发布日期] 2013-08-14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罗湖区;人民法院;退至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