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中国电信集团为了加快电信体制改革,2000年起建立资本纽带关系,从而使其2000年和2001年财政返还的市话初装费、邮电附加费(以下简称“两费”)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的实收资本需要按照印花税有关规定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各省电信公司分别贴花。考虑到……
[发布日期] 2002-02-2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中国电信集团;返还;贴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