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结、森工总局卫生局,省航务管理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食药监二司〔2016〕7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细化落实责任,加大指导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等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7-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蘑菇;野生;有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