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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增加牡丹江市直属等单位森林抚育采伐计划的通知
[摘要]
牡丹江、黑河、鹤岗市林业局,伊春市资源林政局,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 为做好我省地方林业森林抚育工作,根据有关单位的申请,经省林业厅研究决定,同意占用省预留限额,为抚育采伐限额和计划不足的单位增补采伐限额和计划。
[发布日期] 2014-03-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采伐;立方米;限额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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