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2016年度业绩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现将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2016年度业绩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6〕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按要求、按期做好2016年制作经营机构年度业绩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1-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制作;审核;甲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