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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和伊春市行政辖区及通河县、巴彦县、绥棱县、汤原县、萝北县山区部分(含区域内林区、垦区),区域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70.5万人。
[发布日期] 2008-09-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生态;功能区;开发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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