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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生理氯化钠溶液说明书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生理氯化钠溶液说明书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4〕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4-06-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说明书;药品;修订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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