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造林、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农垦总局林业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 为了解、掌握森林防火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造林、林业科技推广等四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的建设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有关政策落实到位,促进资金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3年森林防火项目全面自查和专项重点稽查的通知》(林基稽〔2015〕9号)、《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关于开展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造林、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稽查的通知》(林基稽〔2015〕12号)要求,拟在全省开展森林防火、四项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自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4-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自查;防火;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0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