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授予16个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称号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省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统一标识(标识名称: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有活动场所、有科普设施、有宣传阵地、有兼职人员、有工作制度的“六有”建设标准,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7-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宣传站;科普;食品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