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命名东宁县鹏越鹿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决定
[摘要] 各市(地)林业(营林)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林业局,省尚志、庆安林管局: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发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意见》(黑林发〔2005〕71号)要求,东宁县、牡丹江市林业局申请,经省林业厅组织评审,评定东宁县鹏越鹿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发布日期] 2014-05-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林业;省林业厅;东宁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