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515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同意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
关于黑龙江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争光岩金矿资...
省局关于印发2017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电子政...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
关于报送2014年政府参事调研课题的函
黑龙江省科研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的暂行规定
[摘要]
第一条 为适应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给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增加科技储备,提高人员素质,保持我省在部分科研领域的优势,“八五”期间计划在省属科研单位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使其逐步发展成为代表我省学术水平、实验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科学实验研究基地和活动中心。
[发布日期] 1991-12-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实验室;省科委;科研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0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