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龙煤集团土地资源交接及分流人员接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管理局,五九七、八五三、七星、前峰、鸭绿河、兴凯湖、八五六农场: 按照省政府关于支持龙煤集团脱困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和总局领导批示精神,为做好与龙煤集团下属矿业公司、农牧公司相关部门对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1-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场;农牧;合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