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399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清缴煤炭生产企业交通建...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表彰2012年上半年...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推进新农村建设水...
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粮食行业 ...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流...
关于黑龙江中龙影视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
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摘要]
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黑安监函字〔2009〕34号)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组成3个检查组,从4月中旬开始,对全省15个市、地(系统)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全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12-11-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安全;化学品;烟花爆竹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7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