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及省直管县(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在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煤炭经营企业: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28号),结合我省实际,省煤管局制定了《黑龙江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发布日期] 2015-04-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