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闻出版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新闻出版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新闻出版局(处),省出版总社,各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部分报纸期刊、出版物印刷企业、省图书音像发行集团: 现将《黑龙江省新闻出版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7-11-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新闻出版局;音像;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