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黑建安〔2017〕4号 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9号)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7-06-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化学品;危险;城乡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