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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印发2014年第1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2014年10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媒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发布日期] 2014-12-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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