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水稻加工和玉米深加工企业竞购加工政策性粮食补贴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摘要]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省农垦总局: 为支持我省水稻加工和玉米深加工企业加工生产,提高开工率,打造知名品牌,努力开拓市场,省政府2015年第四十四次专题会议决定,继续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加工能力在10万吨及以上的水稻加工和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补贴。
[发布日期] 2015-07-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补贴;粮食局;加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