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灾后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居住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灾后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居住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农垦总局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居住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精神,现将《灾后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居住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好灾后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居住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9-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房屋;重建;安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