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院校图书馆和校内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强化高等院校公共卫生管理,防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黑龙江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全省高等院校图书馆和校内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11-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监督;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