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转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转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追究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现将黑龙江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印发的《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治工发〔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5-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工程建设;黑龙江省;治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