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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省政府将于2015年3月份或4月份在哈尔滨市召开黑龙江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扎实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名额 表彰范围主要是2010年以来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40个,其中模范集体120个、模范个人120名。
[发布日期] 2014-12-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模范;评选;民族团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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