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摘要] 黑水发〔2015〕238号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 “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厅“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厅各处室、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持续强化遵纪守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我厅十项规定的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及粽子,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发布日期] 2015-05-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严禁;作风;责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