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业务事项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省直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业务事项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单位选择中介机构开展资产审计、评估、拍卖等业务行为,确保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8个资产评估公司、20个会计师事务所、4个拍卖公司代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审计、拍卖等业务事项。
[发布日期] 2009-12-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事业单位;评估;资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