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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编办: 为深化我厅事业单位改革和适应工作需要,现就我厅环境物资供应站人员调整请示如下: 省环境物资供应站是我厅原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全省环保系统提供仪器设备等物资保障的部门。
[发布日期] 2017-09-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物资供应;自收自支;我厅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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