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18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黑龙江省战友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申请从...
关于齐南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
2006年全省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情况通报
关于公布2015年应完成或稳定运行的重...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委托储存...
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
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总预算会计拨款印鉴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总预算 会计拨款印鉴的通知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现将总预算会计拨款印鉴统一规定如下: 一、总预算会计专用章必须使用铜质质材,形状圆形,直径3.5cm,印鉴的字样是“××财政局总预算会计专用章”。
[发布日期] 2009-01-1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印鉴;总预算;质材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7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