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摘要] 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煤矿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产煤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龙煤集团及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黑龙江煤化集团公司: 为确保煤矿春节后开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止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和刘海生副省长在省政府“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由省煤管局、国土资源厅、安全监管局、工商局、发改委、总工会、监察厅、公安厅、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主管副厅(局)长带队组成的9个督查组,并抽调12名煤矿安全专家,共46人,对9个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发布日期] 2007-04-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矿井;煤矿;煤矿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