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事项的批复
[摘要]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事项的批复 总局驻佳木斯办事处: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资产核实结果的批复》(农办财〔2009〕7号)精神,现对你单位申报财政部处理的资产损益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申报财政部处理的资产损益批复情况详见附表。
[发布日期] 2009-06-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批复;资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