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依法打击使用违规渔具和“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决定从2015年5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 2015-05-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渔具;违规;清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