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垦区环境保护局 : 为推进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减少微观事务管理,环境保护部将不再实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等13个文件中对机构编制做出的规定要求,相关事项由各地区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发布日期] 2015-01-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机构编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