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6627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印发2016年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
省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室专...
关于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中学...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行除春涝检查工作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认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自动监控数据日常巡检等各项规章制度及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流程等工作程序,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到人。
[发布日期] 2015-01-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监控;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5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