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电力行政管理工作,维护发、供、用电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和可靠供应,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反窃电条例》和《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电力运行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力运行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8-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电力;行政;各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