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和《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国家总局2014第15号通告)等文件要求,省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3-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监管;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