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黑建规范〔2017〕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和省直管县住建系统归口单位,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站): 为完善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我省住建领域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具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市场信用体系,遏制住建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已正式发布,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9-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住建;黑龙江省;不良行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