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发布日期] 2015-06-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省政府;协调;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