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5年第2号公告》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15年第2号公告》的通知 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黑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所附名单及关闭矿井的要求,认真做好吊销被关闭矿井营业执照及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5-12-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鸡东县;鸡西市;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