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 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财政局,厅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通知》(财党委〔2012〕43号)精神,经厅党组同意,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
[发布日期] 2012-07-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财政;精神;提炼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