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龙煤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健全完善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报告机制,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1号)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管理实际,现就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的法定职责。
[发布日期] 2016-02-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事故;煤矿安全;报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