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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人〔2015〕165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从业药师的核查及确认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 2015-11-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师;从业;执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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